芜湖生育保险报销条件
在芜湖,生育保险参保人员享受生育医疗费、生育津贴和一次性分娩补助等生育保险待遇。生育医疗费是指参保人员怀孕、分娩或者实施计划生育手术所需医疗费用。生育津贴是指参保人员在法定产假期间内的工资待遇,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。一次性分娩补助是指参保人员分娩后一次性享受的补贴。
生育医疗费报销范围
生育医疗费报销范围包括:
参保人员在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实施的法定产科手术、助产技术和新生儿医疗费用;
参保人员在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实施的剖宫产、人工流产、钳产、吸引产、难产等手术费用;
参保人员在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实施的法定计划生育手术费用;
参保人员在生育保险医疗机构实施的与生育有关的其他医疗费用。
生育津贴报销标准
生育津贴报销标准为:
法定产假期间的工资,由单位根据参保人员上年度月平均工资支付;
生育保险基金支付标准为:参保人员上年度月平均工资的80%。
一次性分娩补助报销标准
一次性分娩补助报销标准为:
足月分娩:3000元;
早产:2500元;
多胞胎:每增加1个婴儿,增加500元。
报销流程
参保人员生育后,应携带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到生育保险经办机构申请报销。生育保险经办机构审核材料后,对符合报销条件的,将生育保险待遇直接打入参保人员的银行账户。
报销所需材料
生育保险报销所需材料包括:
生育保险参保证明;
生育医疗保险费用票据;
生育津贴申请表;
一次性分娩补助申请表;
参保人员身份证;
参保人员银行卡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