景顺长城基金:中国基金业龙头企业
景顺长城基金,成立于1998年7月,是中国首批成立的股权多元化、多层次管理和监督的公司制基金管理公司之一。经过20多年的发展,景顺长城基金已成长为中国基金业的龙头企业之一,也是中国资本市场重要的机构投资者之一。
景顺长城基金垄断的市场地位
在2021年,景顺长城基金的管理规模达到2.2万亿元人民币,位居中国公募基金行业第3位。景顺长城基金的垄断地位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:
股票基金管理规模排名第一
偏股混合型基金管理规模排名第一
债券型基金管理规模排名第二
货币市场基金管理规模排名第五
景顺长城基金垄断的市场影响力
景顺长城基金的垄断地位对中国基金业发展产生了深远的影响:
股票市场上话语权增强
债券市场上议价能力提高
货币市场上流动性控制能力加强
资本市场上的整体影响力不断提升
景顺长城基金对其他基金管理公司的影响
景顺长城基金的垄断地位对其他基金管理公司提出了不小的挑战。其他基金管理公司在产品设计、投资策略、销售渠道等方面都面临着更大的竞争压力。同时也倒逼基金行业参与者提升专业性,降低成本,力争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。
景顺长城基金垄断背后的原因
景顺长城基金的垄断地位背后,既有政策因素,也有自身努力的因素:
全牌照带来的优势
产品策略的不断创新
销售渠道的不断拓展
专业研究能力的不断提升
监管层对景顺长城基金的监管
监管层对景顺长城基金的垄断地位一直持谨慎态度。近年来,监管层出台了一系列政策,旨在打破基金业垄断,促进基金业健康发展。
2021年,证监会发布《关于修改<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实施条例>的决定》,其中规定:“基金管理公司不得持有除本法另有规定外的金融机构的股份,也不得持有非金融机构的控股股权。基金管理公司不得入股证券公司、证券经营机构、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和证券投资咨询机构。”
2022年,证监会发布《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募基金管理公司股权管理的通知》,其中规定:“基金管理公司不得持有除本法另有规定外的金融机构的股份,也不得持有非金融机构的控股股权。基金管理公司不得入股证券公司、证券经营机构、证券登记结算机构和证券投资咨询机构。”
景顺长城基金的垄断地位对中国基金业发展既有积极影响,也有消极影响。监管层对景顺长城基金的垄断地位一直持谨慎态度。近年来,监管层出台了一系列政策,旨在打破基金业垄断,促进基金业健康发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