社保争议受理范围
根据《社会保险法》和相关规定,社保争议受理范围主要包括:
职工养老保险、医疗保险、工伤保险、失业保险、生育保险的给付资格确认;
社会保险费的缴纳和核定;
社会保险待遇的核发与调整;
社会保险基金的管理和使用;
社会保险征收和稽核;
社会保险行政行为的合法性;
社会保险服务机构的行为;
其他与社会保险有关的争议。
仲裁调解律师指引
社保争议发生后,当事人可根据具体情况选择仲裁或调解的方式解决。对于仲裁,当事人可向有管辖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。对于调解,当事人可向有管辖权的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机构申请调解。
仲裁和调解均有律师参与的必要性。律师可以为当事人提供专业化的法律意见,协助收集证据,制作仲裁申请书或调解申请书,参加仲裁庭或调解庭的审理或调解,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
选择合适的仲裁调解律师十分重要。当事人需要考虑律师的专业水平、办案经验、成功率等因素。建议选择具有社保法律专业背景,熟悉仲裁调解程序,办案经验丰富的律师。
律师选择建议
查看律师的执业证和简历;
了解律师的办案经验和成功率;
咨询律师的收费标准;
与律师面谈,沟通案情;
根据律师的专业水平和服务态度做出选择。
律师参与仲裁调解能够为当事人提供专业的法律保障,提高争议解决的效率,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。因此,当事人在发生社保争议时,应及时寻求律师的帮助。